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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国临床医学高等教育机构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5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中国临床医学高等教育机构调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教育部临床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医学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中国临床医学高等教育机构调查的通知》要求,我校拟参加中国临床医学高等教育机构调查活动,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本次“中国临床医学高等教育机构调查”是实名普查,调查范围为全国开办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科院校。本次调查的主旨在于,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梳理医学教育和医学人才培养的现状与规律,在教育部“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三级认证和“双万计划”总体工作方针的指导下,为我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开展和一流本科专业点建设与评审提供基线数据,并为全国医学教育发展中心《中国医学教育发展报告》和《中国临床医学专业质量报告》提供基础数据。

二、任务分工

本次问卷调查内容涵盖临床医学专业教育的治理架构、生源质量、教学过程与结果、资源投入与质量保障等方面,共分为12个模块(详见下表),涉及到学校组织部、人事处、发规处、教务处、科技处、计财处、招生就业工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后勤保障与资产管理部、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图书馆以及医学院(含临床医学院,下同)等单位。

问卷调查任务分工

序号

问卷模块

牵头单位

1

院校基本信息(A

质评中心

2

办学体制(B

质评中心

3

培养过程(C

医学院

4

医学生与结果(D

教务处

5

人事(E

人事处

6

国际合作(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7

财务(G

计财处

8

临床教学基地(H

教务处

9

教学实验中心/室(I

医学院

10

图书馆(J

图书馆

11

质量保障体系(K

质评中心

12

填写工作量统计(L

质评中心

三、工作安排与要求

1、本次问卷调查工作由质评中心总协调,其他单位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完成各自填报任务。

2、任务分工表中,列出了相关模块填报的牵头单位。在填报过程中需要校内其他单位提供数据时,由牵头单位负责协调落实,可根据工作需要由牵头单位进行二次任务分工。所有提供数据信息的单位,必须保证数据信息真实、可靠,并与已向上级机构报送过的同类数据保持一致。各单位所提供的数据,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医学院负责填报的数据,需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

3、按调查要求,请各牵头单位确定一名填报负责人(实际完成填报任务的工作人员),并于201976日前将填报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邮箱、手机、固定电话等信息报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各单位通知填报负责人加入“湖文临床医学群”(群号:830902318),在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可在群内咨询,由质评中心负责解释、解答。

4、各单位填报负责人请认真学习、领会《填报准备与说明》和《补充说明》(可在“湖文临床医学群”共享中下载),登录http://surveyor.pku.edu.cn/limesurvey/index.php/76928完成各自填报任务。质评中心全面审核后,完成所有填报数据信息的正式提交。

5、各填报单位须于713日前完成填报任务。

 

 

                                      学校办公室

                                     20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