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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9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决定开展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湖北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校政发教〔201514号)。

2.《关于认真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201893号)。

3.《关于使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的通知》(教〔201894号)。

二、检查内容

1.二级学院关于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安排(重点检查工作安排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2.截止421日之前,各专业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质量。

三、检查方式

1.组建以校级督导员为主的检查专家组来开展检查工作。

2.检查人员根据学校“工作规范”、教务处通知要求和各学院制定的工作具体安排,通过登录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来进行在线检查。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在416日下午下班前,将上述“二级学院关于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安排”发送至质评中心办公邮箱zljcpgzx@hbuas.edu.cn

2.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本学院制定的“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安排”中规定的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督促各指导教师按要求完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涉及本人及所指导学生的相关材料,并在系统中完成各专业或学院层面的各项审核工作,以免影响对各学院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评价意见。



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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